|
目 录
|
|
以弘扬人间正气为己任熊明轩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也是因为我特别喜爱法制类报刊的缘故,所以,在《警笛》只有两岁时我就成了它的一位热心读者。从那时起,它刊发的每篇稿件我都认真研读过,读者对它的反映我尽力收集过,对它在社会上所产生的影响,我和一些办刊专家、有关管理部门的领导客观地评估过。十年来给我总的印象是:《警笛》所刊发的每篇稿件,每幅图片,每期封面,无不充满人间正气,都是引导人学法、知法、守法,都是劝人学善、懂善、行善,都是告诉公民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保卫社会的安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客观地说,《警笛》的社会效益是好的。我想,这大概是广大读者喜爱它,党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充分肯定它,出版界的同仁一直关心爱护它,使它的期发量由最初的数千份到今日的数十万份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法制类报刊要同案例打交道,但刊登案例难免暴露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和手段,也不可避免地会将某些刑侦手段显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对这种正负效应并存的宣传报道处理不好,就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因此,如何将报道案例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让人间正气在版面中唱主角,这既是法制类报刊确保导向正确的重要前提,又是自身实现两个效益的需要。可以说,《警笛》对这个问题是处理得比较好的。它对所选登的每一案例坚持做到:着重宣传违法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对家庭所造成的伤害、对个人所造成的损害,正气终究要压倒邪气,法律一定要战胜邪恶,群众一定能制服罪犯,使群众看了案例后有种安全感,公安干警看后有种激励感,法盲看后有种忏悔感,犯罪分子看后有种震慑感。这也许是近十年来在湖北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局组织的三次全省性大型评刊活动中,《警笛》次次都被评为湖北省优秀期刊的一个因素吧。 人民群众不但是社会物质文明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属于精神文明范畴的人间正气渊源于人民群众之中,扎根于人民群众这块肥沃的土壤里。弘扬人间正气,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弘扬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正义之气。多年来,该刊编辑部根据法制类刊物的特点,不断调整编辑方针和版面内容,使弘扬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正气 成为它的主要特色。他们除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邪恶势力作坚决斗争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热情讴歌广大公安干警“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无私奉献精神外,还开辟专栏,宣传报道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的典型,发表了诸如《大哥:正义面前,别怪兄弟无情》、《为了爱,她把丈夫关进班房》、《大义灭亲:慈母举报孽子》、《糊涂汉拐卖仇家女,白发妻送夫上法庭》、《桃江女,泣血饮恨送哥进牢房》、《救火英雄大义不娶被拐土家女》等一批脍炙人口、震撼人心、讴歌人间正气的好典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同时,着力宣传报道那些掌握并运用法律武器,自觉起来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护社会安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典型,发表了诸如《被拐女扳倒人贩子》、《锲而不舍,独腿女勇擒诈骗犯》、《湘江女挑战跨国人贩子》、《女经理智斗爱情巨骗》、《十龄童智勇双全擒绑匪》、《斗智斗勇,三少女虎口余生》等一批激励人们起来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典型,起到了弘扬正气,鼓舞斗志,震慑罪犯,教育法盲的作用。该刊还用力宣传报道一批改恶从善、重新做人的典型,发表了诸如《亦悲亦喜,川妹子歧途归来写华章》、《恶梦醒来是早晨》、《走过去,前面是个天》、《浪子回头当村官》等一批反映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坏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为好人的典型,对改造罪犯、保持社会稳定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弘扬人间正气,并不是空喊几句政治口号或照本宣科地宣传某些法律条文就能奏效的。这是因为今日中国的读者的文化程度、阅读水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这群民主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日益增强的读者,订阅报刊是为了寻求值得信赖的知心朋友,而不是板着面孔说教的那种教师,特别是今日的中青年读者独立意识强烈,谁愿意花几元钱买个“爹”来教训自己呢。为此,《警笛》自创刊以来,就十分注意放下机关刊的架子,逐步做到用引导代替指导,用软引导代替硬引导,用迂回引导代替直接引导,并把正面引导同侧面引导、内容引导同形式引导结合起来,使读者在宽松愉悦的环境中接受一位知心朋友的诚挚帮助。比如,近几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电脑技术、期货贸易、证券股市等进入了寻常百姓家,其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新的犯罪行为。编辑部抓住人们普遍存在的求新心理,及时编发了诸如《堵住暴富的黑色之路》、《来自互联网上的治安报告》、《计算机犯罪——警界面临的新挑战》、《全国首宗机票造假案》等一批内容新颖、信息量大、知识面广、可读性强的稿件,提前告诉人们在这些领域里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正义如何战胜邪恶,帮助读者提高预防犯罪、战胜犯罪的能力,起到了警醒人生的作用。 《警笛》所以能取得如此好的两个效益,除内部有较好的办刊环境和外界各方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外,关键是编辑部始终不渝地坚持了“展示卫士风采,再现警坛风云,弘扬人间正气,警醒社会人生”的办刊宗旨。当然,这并非说《警笛》已办得十全十美了。同任何前进中的事物一样,它也需要不断地完善自己,比如,报道案例如何常报常新,如何进一步增加每篇稿件的文化含量等。但我坚信,随着办刊环境的不断改善,只要按照这个路子走下去,在新的世纪里,《警笛》一定会再创辉煌。 (作者单位: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ID:74)
|